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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6-27 字体 【】【】【】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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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颖出席会议,副主任金玉杰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出席会议人员2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清峰辞去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凌河区人民政府关于马晓春任职的议案;

      会议决定,马晓春为凌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颖颁发任命书,马晓春代区长进行了宪法宣誓。

      受区政府委托,区财政局局长李微和区审计局局长高丽红分别作了关于凌河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凌河区201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张颖作的关于凌河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查结果报告。

      李文颖进行总结发言时提出三点意见:

      一、依法保障预算的科学性

      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必须遵守科学性这个原则,不可随意编制,编制时尽量避免漏项、缺项、不足额安排的现象,杜绝不经人大批准而自行支出的现象。

      二、依法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要进一步树立预算法律意识,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要树立全口径预算管理的理念,将所有政府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凡政府收支不得游离于预算之外,要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三、依法履行审计的监督职能

      要强化预算执行审计,狠抓专项资金审计,深入推进政府投资审计,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增强制度和机制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审计监督质量和水平。要紧紧围绕预算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一步完善审计内容,把问效问责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推动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实用。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宏建、魏斌、李波出席会议。

      区委常委、副区长郭廓,区人民法院院长刁红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齐辉,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紫荆代表团部分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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